高中及大學應屆畢業生(含延畢生)工作許可期限至同年6月30日止。學生若有暑修或延畢之需要,由學校或(系)所出具相關證明,或考取大學或研究所,加附由錄取學校出具該生已完成報到手續之證明文件即可申請延長許可期限至同年9月30日。 工作證線上申辦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