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同學詳閱赴陸教育交流活動登錄規定及中國大陸出入境管理相關新規, 並於參與相關活動前確認必要程序,以維護自身權益與人身安全。
親愛的同學您好:
有關赴陸教育交流活動應注意事項、落實填報「赴陸教育交流活動登錄平臺」, 以及中國大陸實施出入境管制新規定等相關事宜,請各位同學務必詳閱以下說明。
請同學特別留意自身權益及人身安全,並依規定完成相關教育交流活動之登錄及回報程序。
學生自行參加,或由學校組團赴中國大陸參加交流活動,以及大陸地區學生組團至我方學校, 與我方學生進行教育交流活動時,不論採實體或視訊(線上)方式進行, 均應依規定辦理登錄。
應於活動起始日1 個月前, 登錄「赴陸教育交流活動登錄平臺」。
活動結束後1 個月內, 應至平臺「事後登錄」回報活動概況。
如協助公告陸方活動訊息,不論實體或線上, 應於公告日前或公告日起3日內完成登錄。
此外,辦理兩岸教育交流活動如對活動內容、程序或相關規範有任何疑義, 請於辦理前先依相關程序函詢大陸委員會,確認後再行辦理。
中國大陸於115年7月31日公布 《國務院關於出境入境管理的規定》,並自 115年9月15日起施行。
依相關資訊,赴中國大陸人員應特別留意當地出入境查驗、 資料提供及限制出境等相關規範。 重要條文摘要如下:
移民管理機構、簽證機關在核實出境、入境人員身分及申請事由時, 可以詢問相關情況,並要求出示有關文件、資料、 電子數據等資訊。
違反出口管制、技術進出口管理等相關規定, 如涉及可能危害產業、技術安全之情形, 可能遭限制或不准出境。
若涉及國家安全、案件偵查等相關情形, 相關機關可能依法不告知當事人不准出境之事實、 理由、依據及救濟途徑。
包含學生自行參加或學校組團赴中國大陸進行教育交流, 以及中國大陸地區學生至我方學校與我方學生進行教育交流。
活動形式不限於實體活動, 線上視訊、遠距交流等形式亦應依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