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金融卡?
- 外國人在銀行開戶後可以攜帶有效之外國護照、存摺及原留印鑑章親到開戶銀行辦理金融卡,提供國內之存款、提款與轉帳使用。
- 提款限制:每次最高金額新臺幣三萬元(跨行提款為二萬元),每天最高金額依照各家銀行規定。
- 轉帳限制:每天非約定帳戶轉帳最高金額以新臺幣三萬元為限,如每次轉帳金額超過新臺幣三萬元以上,應事先向原開戶行辦理約定,約定後每次最高金額以二百萬元為限(每日最高金額依照各家銀行規定)。
- 遺失處理:金融卡遺失時,可利用各銀行之二十四小時語音掛失專線掛失止付,並請儘速向原開戶銀行辦理書面掛失止付手續。
- 補換卡費用:申請領用、掛失、補發及換發金融卡,各銀行依其規定酌收費用, 詳情請洽各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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